发表日期: 2007-8-25 11:52:57 来源:
北方教育网 作者: 郎伯涛 查看次数:
据悉,随着国家对夏令营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,今后活动的组织工作会进一步完善,我国也会出现更多的供暑期少年儿童夏令营活动的专用场所。各地少年儿童都将有机会参加自己喜欢的夏令营活动,以夏令营为内容的国际交流活动也将不断增多。今后夏令营的组织工作,将更加注重营地生活,减少长途旅游给少年儿童身心带来的影响,充分利用营地条件开展活动。
刘俊友主任认为要克服夏令营活动中出现的这些问题,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。首先需要教育工作者和少先队工作者要切实负起责任,为少年儿童组织开展一些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夏令营,减少学校和家长、学生盲目参加社会“经营性夏令营”的机会。各级少先队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注意保护少年儿童利益,发挥监督作用,减少社会假冒伪劣“夏令营”对少年儿童利益的侵害。
其次,需要国家有关部门通力合作,尽快制定、规范夏令营管理的统一办法。目前,国家教育部、公安部对出境夏令营的审批权限已经做了明确规定,由教育部、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妇联分别归口管理。但境内夏令营的组织权限,尚缺少明确规定。夏令营活动的基本要求和组织规范,也有待相关部门尽早统一。
第三,对未经团队组织和教育部门授权的“经营性夏令营”,有关部门应加强管理,维护夏令营活动的教育性和纯洁性,保护少年儿童的利益免遭侵害。
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也建议有关部门对社会上的夏令营活动进行规范,并采取有利措施,加大监督管理力度,严把夏令营活动的“品质”关,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应严加处罚,更好地保护少年儿童这一特殊消费群体的合法权益。
